为了加强征占用林地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的严格执行,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办法》(林策发[2007]45号)要求,近期,国家林业局监督办组织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和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实施对京、津、沪、冀、鲁、苏6省市范围内2007年经国家林业局审核的征占用林地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按照《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方案》(试行)要求,采取查阅材料、社会调查和现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内容进行了现地检查:一是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时,提供的有关要件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行政许可的行为;二是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地点、面积、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三是是否存在未审(批)先占、少审(批)多占林地的问题;四是是否落实了有关要件材料中提出的工程项目周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措施;五是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况等。
目前,外业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下一步,将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和相关成果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