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林资发〔2008〕263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调研试点的基础上,报请国家林业局同意,确定洛宁县和范县为全国森林
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单位。
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是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战略举措,是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
现实需要,是林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广大林农拥有了林地承包经营权
和林木所有权,为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供了重要条件。按照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要求,建立与健全现代林权制度相
适应的森林采伐管理机制,对保障生态安全,释放林业生产力,加速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生态省建设步伐,促进广大林区的和谐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林政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