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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时间:2009-04-08 16:17来源:林政科 作者:admin 点击:
  

洛阳市林业局许可类三级目录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2

项目类别及编号

许可

3

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4

办理对象及范围

个人或单位

5

办理条件

1、林木权属证明;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3、其他单位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4、个人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因扑救森林火灾、抗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6

办理程序

1、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申请;2、审核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文件;3、现场查验;4、公示(对非国有片林、林带);5、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7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九条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10

办理部门名称

洛阳市林业局

11

办理地点邮编

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471023

12

办公时间

上午8时—12时,下午2---530

13

联系电话

63917170

14

监督电话

63322029

1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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