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林业生态县建设,打造山川秀美洛宁,确保全县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责任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年以来,洛宁县委、县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高度重视,一是继续把林业生态建设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并与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积极推行县领导分包乡(镇)、县直单位分包重点乡(镇)及重点工程;三是强化督查机制,对林业生态建设先后组织了多次督查;四是按照督查结果,对各乡(镇)年度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完成及管护情况严格实行百分制考评。今年以来,全县先后组织四次专项督查(包括邀请省、市专项督查两次),最后按四次督查结果,对各乡(镇)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情况进行了百分制考评。
其具体评分标准为:荒山造林占50分,核桃造林、通道绿化、村庄绿化、景观竹林造林、管护管理各占10分,以上各项任务完成率100%计满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0.1分,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1分,加分和减分最多为2分。其中管护管理一项,经现场调查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且无放牧、树穴无杂草、管护制度及责任制落实到位计全分,成活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有放牧现象扣2分,未采取抚育措施扣1分,管护制度和管护责任每缺一项扣1分。在此基础上,对屡次督查中受表扬的乡(镇)每次加0.2分、受批评的乡(镇)每次扣0.2分,对赢得市级现场会的乡(镇)加1分、县级现场会的加0.5分、对市级优质工程加0.5分、县级优质工程加0.3分。
按照以上百分制考评办法,对于落后的乡(镇),洛宁县都及时责令其限期整改和补植补造,从而有效提高了造林成效,巩固了林业生态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