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应对金融危机的制度
为应对金融机构破产及大型企业倒闭造成连锁破产,救助不景气行业的企业等,日本政府设有稳定经营紧急保证和贷款制度,为企业提供资金保证。这项制度包括政府为稳定企业经营所必需的紧急信用保证和为稳定金融机构经营的贷款制度。
1.稳定经营紧急保证制度
稳定经营紧急保证由信用担保协会提供担保,信贷保证额度为:一般保证额2亿日元,无担保保证额8000万日元;紧急保证额2亿日元,无担保紧急保证额8000万日元。一般保证额和紧急保证额两项合计,无担保保证额可以达到1.6亿日元。担保手续费通常为保证额的1%,但在紧急保证的情况下手续费下调至0.4%~0.8%。通常有8种情况列为被保证对象,其中不景气行业中的中小企业获得紧急保证的案例最多。
2.稳定经营贷款制度
为了与信用担保协会实施的稳定经营紧急保证制度相互配合,政府金融机构设立了稳定经营紧急贷款制度,由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和国民生活金融公库负责提供贷款。
融资的种类包括援助中小企业经营资金、援助中小企业资金周转顺利化资金、应对金融环境变化资金、防止中小企业破产资金。贷款利率最低为1.4%,贷款期限最长为7年。
二、日本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紧急措施
据日本中小企业厅网站报道,2008年8月日本政府制定紧急综合对策,决定拿出9万亿日元用于帮助中小企业筹措资金,其中6万亿用于紧急保证,3万亿用于中小企业贷款。同年10月,政府提高了对中小企业的援助额度,将紧急保证资金从6万亿扩大到20万亿、金融机构贷款从3万亿扩大到10万亿,援助总额从9万亿提高到30万亿日元,提高了3倍多。同时,紧急保证制度援助的不景气行业也增加到600个以上,覆盖了全国260万个中小企业。
另据中小企业厅网站最近公布的数字,为应对金融危机,日本已将紧急保证制度援助的特定行业从669个增加到760个,木材生产业、木材生产服务业、制材工业、胶合板工业、刨花板工业、集成材制造业、地板制造业、木片生产业、建筑用木制结构材料制造业、木制家具制造业、木箱制造业、木材加工机械制造业、木造建筑业、木造工具制造业、其他未分类的木制品制造业等林业产业相关行业均列在其中。特定行业的指定期限为2008年10月31日至2010年3月31日。
在这项保证制度中,企业可申请无担保一般保证金和无担保紧急保证金各8000万日元,共计1.6亿日元;可申请有担保一般保证金和有担保紧急保证金各2亿日元,共计4亿日元。
在政府金融机构的紧急经营贷款制度中,贷款不分行业均可申请。所有行业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4.8亿日元贷款,小业主可申请4800万日元贷款。尤其对严重不景气的企业还将下调贷款利率。紧急贷款预定由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实施。
另外,在税制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援助,限期下调中小企业税率。对于上一年度为黑字、本年度为赤字的企业,将赤字与黑字抵消,退还上年度交纳的法人税。
三、全力支援中小企业
为全力支援中小企业,2008年10月28日,中小企业厅请金融厅通知所有的金融机构,希望金融机构根据中小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融资,不得以责任共担为借口拒绝贷款,10月29日金融厅将此要求通知了有关金融机构。11月21日开始实行 “预约保证制度”,以满足中小企业未来对资金的需求。各地经济产业局专门为中小企业开设了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咨询窗口,接受中小企业的咨询。
中小企业厅和金融厅联合召开了全国大会,听取中小企业关于金融问题的意见和困难。
四、第二次修正预算强调支援中小企业筹措资金
2009年1月27日,经过有关方面的努力,形成了第2次修正预算。国会表示应尽快实施对中小企业资金筹措提供的保证资金20亿日元和贷款资金10亿日元的资金援助,并全力组织实施。
在迅速切实地实施紧急保证的同时,从2009年1月30日起,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对销售或利润减少3%的企业下调贷款利率0.3%,并启动危机应对业务,企业也可以通过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申请紧急贷款。而且,至年度末继续在全国各地征求关于中小企业资金筹措的意见,并在制度和运作上做出反应。
而且,为应对金融危机,由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及商工组合中央金库面向大中型企业实施的总额为3万亿日元的融资业务也将从1月30日开始。另外,2008年末就国际协力银行援助日本企业在发达国家调集资金的问题,已经进行了实质性商谈,并从1月30日起开始运行这一制度。这与已经公布的贸易担保援助对策一起,扩大了对海外日系企业筹资的援助。
在严峻的经济危机形势下,应尽力维持中小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经营,降低失业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对企业的资金筹措给予全力支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