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概况。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林、牧各业的结构调整,逐步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所采取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之一,工程建设期10年。洛阳是河南省退耕还林的主要地区,全市适宜退耕还林坡耕地22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180万亩。2000年,我市新安、洛宁被列为退耕还林工程试点县。2002年,我市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06年国家对退耕还林政策进行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工作的侧重点转向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方面。200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决定对补助到期农户继续新一轮补助。
工程实施情况。截止到2008年底,全市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61.9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56.5万亩,荒山造林92.25万亩,封山育林13.2万亩。工程实施范围共涉及退耕农户206068户,退耕人口732031人。按照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原则,至2008年底,全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九年期间共发放资金补助69343.74万元,其中苗木补助9989.9万元,生活补助7232.91万元,粮款补助52120.93万元。
工程建设成效。一是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广泛宣传和退耕还林所取得的实效,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以粮食换生态、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加快生态保护和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退耕还林已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二是局部生态状况明显改善。退耕还林后,使我市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6个百分点,森林土壤持水量明显加大,水土流失明显减轻;林区小气候得到改善,大风、沙尘天气逐年减少,空气含沙含尘量明显下降;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如鸟类等逐年加大,新的动、植物生物链正在重新组合形成。经专家测定,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可使地表径流比农耕地21.19%—29.24%,土壤侵蚀量减少2.47%—88.16%,水土保持能力明显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效益十分显著。三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实施退耕还林,逐步改变了我市山区长期以来广种薄收的传统耕种习惯,有效地调整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为力口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空间和条件。在宜阳、伊川等城市周边县(区)建立以小杂果为主的林果生产基地;而在南部山区则发展核桃、板栗坚果生产基地。四是农民收入显著增加。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我市农民不仅从补助中直接受益,而且有了可靠的粮食供给,使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广种薄收的粮食生产中解放出来,从事多种经营,拓宽了增收渠道。据统计,退耕前退耕农户户均收入5168元,退耕后户均收入6101万元,测算补助期满预计户均收入6717元。五是坚定了再造秀美山川的信心。通过兑现退耕还林政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退耕还林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德政工程,是致富奔小康的希望所在,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更加高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