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位于洛阳市东部,地处黄河南岸,伊、洛河下游,介于北纬34o29’-34o38’,东径112o29’-112o59’之间,东接巩义市,西临洛阳市,南依嵩山余脉与登封市、伊川县毗邻,西北与孟津县接壤。东西长44公里,南北宽34公里,国土总面积142.16万亩。
偃师市属低山丘陵区,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可划分为四个类型:北部丘陵沟壑区,平均海拔250-280米;中部伊洛川区,平均海拔100-150米;伊南坡地,平均海拔150-400米;南部山区,平均海拔300-900米。府店镇柏峪村香炉寨为偃师最高峰,海拔高1302米;海拔最低处仅112米,位于山化乡境内、洛河出境处,地面起伏明显。
偃师市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4.2oC,年均降雨量535毫米,主要集中在6-8月份,占全年降水的50%-60%,平均无霜期211天,年均日照时数2248.3小时,突出的气候特点是光热资源充足,降水分布不均,干旱、干热风、冰雹为主的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干旱已成为本区农林生产的制约因素。气候特点可概括为:冬长、寒冷、雨雪少,春短、干旱、多风沙,夏日炎热雨集中,秋季晴朗日照长。
偃师市水系有黄河、伊河和洛河。黄河跨境长度1.4公里,伊河、洛河两条河流自西向东共流径11个乡镇,并于岳滩汇合为伊洛河,最后流入黄河,属黄河的一级支流。此外,市境南部还有马涧河、浏涧河、铁窑河和沙河等是伊、洛河的重要支流。
偃师境内土壤类型很多,以褐土类、黄褐土和潮土类为主,分布面积较大,有少量粘土、石质土。与林业发展关系密切的土壤有褐土、潮土、石质土等。北部丘陵区土壤以褐土、黄褐土为主,伊洛河滩区及平原区以潮土、风沙土为主。
偃师市植被属暖温带落叶植被型,树种资源丰富,有一定数量的天然乔木植被类型,即以槲栎、锐齿栎为主的栎类和以化香、暴榆、黄檀等为主的杂木林;此外还有以侧柏、刺槐、杨树纯林为主的人工栽培植被类型;主要灌木有连翘、黄栌、酸枣、荆条等;主要草本植物有白草、羊胡子草、竹节草、野菊花、蒿类等。
全市国土总面积142.3万亩,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8628.1公顷,耕地面积53567公顷,牧业用地10466.7公顷,人均耕地0.06公顷;2006年末全市总户数229153户,总人数839000人,城镇人口103515人,占12.33%,农业人口计735485人,占87.67%,劳动力477668人。全市粮食单产362公斤,粮食总产量367776公斤,人均占有粮食量497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5201元。农村劳动力转移123000人,其中退耕农户劳动力转移8200人.
根据偃师市森林资源二类清查结果,全市现有有林地面积9482公顷,森林覆盖率10.43%,林木覆盖率11.70%,活立木蓄积总量为57.9万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为38.55万立方米,四旁树蓄积为18.87万立方米,疏林地蓄积为0.0221万立方米。
偃师市林业工作近年来获得了多项殊荣:2001年8月,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葡萄之乡;2002年11月27日,被河南省建设厅命名为“河南省园林城市”;2003年12月29日,被国家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05年11月,被国家建设部命名为“园林城市”;2006年2月24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2005年平原绿化高级标准先进县(市、区);2006年3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