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林业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学习徐光春书记对林业批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农林局、农办)、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伊洛工业园区社会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学习徐光春书记对林业批示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就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位干部职工,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深刻领导徐书记批示精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特别要认真研究,明确七月份工作重点、目标和措施,切实抓好林业生态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落实。
三、按时反馈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6月5日前反馈到市林业局办公室。
洛阳市林业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