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繁荣生态文化,搜集、整理、挖掘河南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省林业厅决定与省社科院合作编写《河南生态文化史纲》,要求各省辖市、各县市林业部门密切配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态文化主要内容
(一)历代森林草原变迁、河流决溢与湖泊湿地变迁以及荒漠化和人的关系
(二)历代名人有关生态文化的论述与思想观念的形成
(三)历代发生的与生态文化有关的事件、相关法规、政策建设等。
二、每县林业部门要明确一名对当地林业历史文化与生态史熟悉的同志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要与当地文化名人以及研究地方历史与文化的专家联系,获取相关成果,或向他们咨询。要与地方史志办、文物部门联系收集相关资料。
三、需要收集的生态文化相关资料
(一)当代人研究地方历史、古代地方名人以及其它相关著作,其中涉及生态文化史的重要成果要提供原件。
(二)地方志(府志、县志)、地方文集(古代人写作的反映地方的文集)等地方文献资料,涉及生态文化史的相关内容复印件。
(三)文物、碑刻、遗址等实物资料,反映生态文化史的物证照片、文字说明及文字内容的拓片、抄录稿。
(四)其它与生态文化史相关的资料。
四、收集反映生态文化史的生态文化资料时间为1840年之前。相关资料请与6月15日前收集完毕,打印清单,待市林业局验收。请各县(市)林业局将负责收集资料的人员名单于5月22日前报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人:金振伟 63322033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